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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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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08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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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陈岩)日前,根据国家发改委、国家标委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一部署和要求,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的10项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,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。10项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    其中,《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(GB21347-2008)对我国镁冶炼企业遏制高耗能过快增长,提高行业准入门槛,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。此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主持,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、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。参加起草的单位是北京维恩克材料技术有限公司、山西启真镁业有限公司、山西闻喜银光镁业有限公司、宁夏惠冶镁业有限公司。标准规定了镁冶炼(硅热法)生产能源消耗(以下简称能耗)限额的的技术要求、计算原则、计算方法、统计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。标准规定了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。
    其一,现有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不大于8300kgce/t。其二,新建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不大于7500kgce/t。其三,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不大于5600kgce/t。另据报道,国家发改委发布的10项有色金属能耗强制性标准,包括GB21248-2007《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249-2007《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250-2007《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251-2007《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346-2008《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347-2008《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348-2008《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349-2008《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8项冶炼产品和GB21350-2008《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、GB21351-2008《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2项加工产品。
    据悉,这些能耗标准强调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,提出了三级能耗指标,即:能耗限额先进值、能耗限额准入值和能耗限额限定值。“能耗限额先进值”为国际先进水平,是冶炼及加工企业的发展目标,代表企业产品能耗的最优水平。“能耗限额准入值”是指新建企业或企业改扩建生产线必须达到的标准,其能耗水平相当于国内先进水平,高于现有企业产品能耗平均水平,但劣于“能耗限额先进值”能耗水平。“能耗限额限定值”是对现有企业提出的最低要求,未能达到此值要求的生产线将被强行整改或停产。按照淘汰现有20%~30%落后工艺和设备的目标,此值稍低于企业产品能耗的平均水平。其中能耗限额先进值为推荐性条款,能耗限额准入值和能耗限额限定值是强制性条款。
    这批能耗标准的颁布实施,为高耗能行业进行宏观调控,淘汰落后工艺,节约能源等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措施和政策手段,也将为有色金属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提供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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